传统道德典范教育的哲学意蕴
发布时间: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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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溢木(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建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传统道德典范教育,聚焦人性论、人道论和人格论的有序铺展,落脚塑造人、改变人、发展人的系统推进,崇尚道德理想、讲求道德境界和完善道德人格,凸显中华民族共同道德情感和道德心理倾向,是儒释道法等百家皆重的文明传承方式,在中华传统道德观念演进谱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从中华民族世世代代形成和积累的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和智慧,延续文化基因,萃取思想精华,展现精神魅力”。传统道德典范教育中蕴含的从生到性、从性到心、从心知行的哲学意蕴,逻辑化、系统化、整体性地奠定了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哲学根基。深入探究传统道德典范教育的哲学内涵,对于巩固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建设文化强国,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道德典范教育承载着文化与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功能。《中庸》有言:“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中庸》主张从生到性的天赋人性,率性为道,倡导通过持续不断的教育和学习,在生活世界中习得并践履道德,完善自我、完成生命的意义。人生而为人,固然有欲望、情感、理性等人性。中国传统的道德典范教育,主要是通过制定道德准则和价值规范来发挥作用。一方面,注重立象尽意,借助具体人物事迹来化解道德规则的抽象性与形式性。《周易》有言,“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圣人立象以尽意”。也就是说,言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表意,但不能尽达;要尽达,须依靠象。作为道德典范教育立象尽意的极致,《尚书》承继了炎黄文化的“道统”,比如《诗》惟见禹、汤、文、武,《易》备述五帝,《春秋》法文王,惟《尚书》首推尧舜。九流百家虽然各有所宗、托始不同,但追根溯源都是“务为治”,推崇内隐深化的教育过程,化他律为自律,以达至圣贤境界,实现自身价值。另一方面,又着重得意忘象,强调树立道德典范绝非为了否定自我,而是通过情与理的互动交融,既化规则为德性,又立法度于德行,进而轨物范世。《止观统例议》提出,“非夫聪明深达,得意忘象,其孰能知乎?”也就是说,道德典范教育真正达到“不教”之“意”时,“教”就成为可忘之“象”,强调的是“象”与“意”的水乳交融、有机统一。《道德经》提出:“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人审视自我、认识自我、修炼自我,便是人性的完善与超越。《道德经》反对以礼杀人、以德诛心,拒绝不切实际、无视人性、违反常识的道德规范,主张人性若水,可疏不可堵,要正视人性、理解人性、引导人性、呵护人性、滋润人性、教育人性,进而完善人性、圆满人生。
中国传统社会以“心”作为人之为人的本质所在与内在意义世界。传统道德典范教育注重从性到心,注重外在规范与行为养成的传统,内在蕴含从性到心的思路取向。王阳明曾言:“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心”是一个人修身立德的基础,也是为人处世的根本。所谓“以心观心”,就是要引导人比照道德典范从“心”的视角观照道心、自心和他心,进入道德意义世界,建构起中国传统社会人我关系的哲学基础;要以道德典范指引人在现实道德行为过程中从自心体悟道心、共情他心,建构出人的道德意义系统。以此往复,以尽心知性知天、天道人道合一,道德良心的自我约束和对天命的敬畏合一,不断勾连和充实道德意义世界和意义系统。一方面,以“虽久不废”“尧舜与人同”“人皆可以为尧舜”为人道基础,强调立德、立功、立言为人生三不朽。虽然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心”是先天具备、还是后天形成,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是儒、墨、道、法、佛,都将心性教育作为重点来培养。道家倡导“道法自然”,主张“心”的平和、清净、从容,不任意妄为;儒家认为“性本善”,倡导好学、勤勉、敬业、自省,克己复礼;法家虽认为人性恶,亦提出通过赏罚等约束手段,可以达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目的;佛家主张“自觉觉他”,推崇道德典范在佛教文化中以德育人、以德化人和以德自治的独有作用。另一方面,关怀生命,深切关注人的灵性、价值、情感和意志,引领世人以美好的理想去塑造和变革生活世界。自古以来,中国人讲究“万物有灵”,人在从性到心的修炼过程中展现出来的种种思想、行为、技艺,无一不是生命内在灵性的意向表达。人的灵性是人的精神品格的寄托,是道德之所以为道德的根基,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基和人之所以有超越性的根源。道德典范所展现出来的种种人格表达,可以推动个体精神品格趋于智慧、纯善与纯美。道德典范教育可以调动个体的生活经验与认识,引导个体将道德、天伦、人伦、信仰、理念、存在、自然等要素统一起来,有机整合知、情、意、行;启发个体的内在道德自觉,督导个体不断进行自我道德品行的修炼,从而成为一个真正有道德良知的人。
传统道德典范教育,是一个旨在走进心间、引导心向、润泽心灵,从心知行的道德教育过程。知行统一是传统道德典范教育的精髓,历代贤哲都将知行统一看作是做人为德的根本。曾子避席、孟母三迁等传统道德典范故事,以质朴叙事、生动描写的独特文化意涵,寄托和展现着中国传统社会的道德风貌,时时激起普通民众先知后行、行中有悟、悟而生慧、慧行相依的道德情感经验和道德生活共鸣,从而成为中国古代传统道德教育的重要载体。颜之推曾言,“夫同言而信,信其所亲。同命而行,行其所服”。他以鲜明的人本性、深刻的情理性,阐明了道德典范教育的方向和标准,从内在的动因探究,到外在的实践安排,再到终极的价值旨归,提出了道德典范教育的方法。传统道德典范教育集中指向人的实现和证成,通过对“全德”之“圣”、“仁德”之“明”、“大德”之“名”等道德理想人格的追求和向往,将不同层面、不同方向、不同性质的教育榜样的理想人格和精神圭臬渗透到不同社会阶层,把外学与内省相结合、个别特殊感性呈现与普遍的道德理性相结合,进而在由内而外、推己及人的道德实践中,满足了人们追求美好人生、良善社会、国家大治的需要,助力提升整个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平。
传统道德典范的生成和发展,是一个阶段道德发展的写照,映射出鲜明的价值取向。本质而言,道德典范是一个个将个体的“小我”和国家、民族的“大我”贯通的道德符号和文化标签。道德典范的生成培育源于群众参与、群众评价和群众推广。当前,我们要自觉地对中国传统道德典范教育中的思想精髓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加强和完善道德典范的长效保障,确保道德典范教育站得住、立得牢、后劲足,推动整个社会见贤思齐、崇德趋善,弘扬中华文明蕴含的道德价值,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2024年08月05日 15版)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