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
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
教材〔20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现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语文等16个课程标准印发给你们,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各地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落地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培训,多种形式强化课程改革理念和改革总体要求的研修交流,实现校长、教师及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人员全覆盖。加强课程实施管理与指导,制定省级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并报教育部,明确学校课程实施的工作要求。要大力推进教学改革,转变育人方式,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加大条件保障力度,保证课程有效实施。
教育部
2022年3月25日
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
1.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
2.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
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
4.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2022年版)
5.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此为准2022年5月9日)
6.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22年版)
7.义务教育日语课程标准(2022年版)
8.义务教育俄语课程标准(2022年版)
9.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22年版)
10.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
11.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22年版)
12.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
13.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
14.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2022年版)
15.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
16.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
17.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