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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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
信息索引:360A12-07-2009-0244-1生成日期:2009-06-23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教思政〔2009〕9号信息类别: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发〔2004〕8号文件、中发〔2004〕16号文件以及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把志愿精神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志愿服务活动的育人作用,教育部就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提出意见

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

教思政〔200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发〔2004〕8号文件、中发〔2004〕16号文件以及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把志愿精神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志愿服务活动的育人作用,现就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着力培养志愿服务意识,着力壮大志愿者队伍,着力完善志愿服务体系,着力建立志愿服务社会化运行模式,推动志愿服务有一个新的更大发展,使更多的学生成为志愿者,使更多的学生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的育人功能。

  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努力促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长效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坚持支持鼓励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自愿无偿原则,号召和提倡学生积极参与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志愿服务活动;坚持适宜适量原则,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讲求实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二、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学生志愿服务意识

  高校要把志愿精神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安排适当课时讲授相关内容。要编写激励学生发扬志愿精神的辅导读物,在教学讨论和评价中增加宣传志愿精神的内容。要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加大志愿服务的力度,积极引导学生利用社会实践的机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可将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折算成社会实践学分。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科建设,为学生志愿服务提供学科依托和理论支持。要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等形式,积极传播志愿服务理念,激发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情。

  中小学要把志愿精神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有机融入到《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与修养》等课程的教育教学中。要因地制宜、重在教育,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引导学生根据年龄特点,通过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开展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增强他们的志愿服务意识。

  各地各校要积极选树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典型,大力开展学生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要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和社会媒体,对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广泛宣传。

  三、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搭建学生志愿服务平台

  各地各校要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结合各地各校实际,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利用寒暑假期和节假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探索形成具有学生特点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建设学生志愿服务基地。

  在着眼于讲文明树新风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组织开展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更好地传播文明理念,倡导团结互助精神,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组织学生参加科技、文体、法律、卫生、社会治安、保护生态环境等志愿服务,为普及科学知识、传播先进文化、营造和谐环境服务。

  在着眼于扶危济困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大力弘扬我国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坚持从办得到、群众又迫切需要的事情做起,把生活困难群众和老年人、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努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在着眼于大型社会活动顺利进行的志愿服务中,开展公共秩序和赛会保障等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学生志愿者到公共场所、道路交通和赛会场馆等重点部位,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参加接待、咨询、联络、秩序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努力创造规范有序的社会公共秩序,为大型社会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在着眼于应急救援的志愿服务活动中,以高校学生为主组织志愿者参与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卫生防疫、群众安置、设施抢修和心理安抚等工作。要依托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专门学会,组织有相关知识、经验和资质的高校学生志愿者成立专业救援服务队,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保证高校学生志愿者关键时刻能服务、会服务。

  高校要积极倡导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西部服务计划等项目,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志愿者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转变就业创业观念,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

  四、加大支持力度,建立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保障和激励机制

  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培训体系,加强对高校和高中阶段学生志愿者的培训,不断提高学生志愿者素质和服务质量。要积极制订志愿服务培训计划,编辑相关培训教材,定期开展对学生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设立专项经费,加大对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投入力度,为组织开展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工作条件和保障。加强学生志愿服务相关网站建设,为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提供更广阔的视野和更充分的交流共享平台。各地教育部门要制订学生志愿服务工作考评措施,定期对学校开展学生志愿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评估体系。加强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研究,开展工作交流,推进信息和资源共享,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理论指导和咨询。

  要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倡导学生注册成为志愿者。要积极推动开展高校学生志愿服务认证工作,根据志愿者的岗位和工作内容设立合理的评价指标,建立以量化考核为基础的评价体系。要将高校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记录纳入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毕业生信息库中。要将高校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到评优评奖体系中,把志愿服务作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实践环节,对学生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提出明确要求。要完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参加志愿活动情况记入学生成长记录中,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也可作为学生评优、高校选拔的重要参考因素。

  五、切实加强对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领导

  各校要成立学生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全校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可由学校团委牵头开展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和高等学校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教育部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