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命教育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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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

教基建议〔2021〕562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命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全国妇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命教育,把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摆在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教育教学重要内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持续提升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能力,确保身心健康成长。

  一、强化宏观政策指导。一是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文件,将加强中小学生命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二是出台《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系统整合、创新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分一般保护、专项保护、管理要求和保护机制等章节,全面构建了学校保护制度体系,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建立完善了相应专门制度。三是每年年初,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深化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持续提升安全教育水平和中小学生安全素养。

  二、加强生命安全教育。一是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科特点,以中小学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科学、生物学、化学等课程为重点,系统加强生命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重点引导学生掌握健康知识及急救常识,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重点教育引导学生遵规守纪,树立珍爱生命、健康生活的观念等。二是组织研制《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从进中小学课程教材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学段要求、组织实施等六个方面对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行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三是开通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设立“生命与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板块,遴选安全教育优质资源,从生命教育、社会安全、居家建议、情绪调适等多个方面进行指导。四是制作播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特别节目,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组织开展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广泛普及各类安全防范和生命安全知识。

  三、深化心理健康教育。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6〕77号)、《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要求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以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和全面素质发展。二是持续指导各地各校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等文件要求,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德育工作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成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工作研讨会,出台章程和责任区管理办法,推动地方和片区专家组加强对接交流,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四是举办2021年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培训和网络培训,围绕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手册解读与使用、区域一体化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创设心育活动、建立预警干预机制等主题培训学员1万余名,推动各地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科学化水平。五是卫健部门编写包括多动症、孤独症、抑郁症、强迫症等在内的系列科普漫画宣传资料,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指导各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配合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鼓励精神卫生专家进学校开展科普宣教活动。

  四、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一是指导各地落实《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把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中小学进一步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二是2021年通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项目,其中安排相关经费支持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重点用于编写面向中小学生的中医药文化教材和读物,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中医药文化选修课,推动各地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建设校园中医药文化角和中医药文化学生社团。三是支持推出《中医药与健康》《中医药文化》《全国中小学中医药文化知识读本》《漫话中医之团团健康小课堂》等中医药文化教材和读本,开展中医药文化知识教育。四是遴选建设81家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经常性面向社会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让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更直观地接触中医药文化。

  五、密切家校社协同育人。一是推动各地贯彻落实《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要求加强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家长将生命教育纳入生活实践,引导家长注重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培养中小学生科学的生命观。二是积极开展有关生命教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通过举办家庭教育讲座、宣传家庭教育指导手册、推出家庭教育微课堂等方式,向家长持续宣传普及生命教育的科学理念和教育方法,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致家长信等方式,向家长普及安全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帮助中小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三是指导各地加强学校与社区、基层社会组织的多方合作,协同开展生命教育,构建更立体的生命教育体系,提升教育质量。

  六、加大经费支持力度。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健全投入机制,积极支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一是通过部门预算安排教育发展和保障专项经费,统筹支持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二是推动各地建立生均拨款制度,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各地教育改革发展予以支持。各地可结合实际统筹中央和地方相关资金,支持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各地落实好中小学生命教育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生命教育工作水平,营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一是组织义务教育课程修订,进一步在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生物学(科学)等相关课程标准中落实生命教育要求,确保在课程中全面落实、系统融入。二是抓实日常安全教育,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指导地方将生命教育有机融入各项具体学科教学中,健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实现学校安全教育常态化、科学化开展。三是培训儿童青少年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提升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和处置能力。四是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编制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标准化活动模板,丰富形式和载体,支持中医药文化师资队伍建设。五是进一步密切家校社协同育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履行教育责任,科学实施家庭生命教育,提高家庭教育针对性,更好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