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详细列出了规范艺考培训管理的工作重点和组织实施要点,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明确主体责任义务、规范校外培训管理、提高艺考生源质量、促进艺考培训良性开展,具有切实的指导作用和开源强基的长远意义。下面仅就“工作重点”中的三点,谈谈个人的理解。
一、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划定涉考人员工作边界
《通知》的“加强从业人员管理”部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参与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命题、评分(卷)的专家评委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培训机构的艺考培训活动。”这为以上所列的涉考人员划定了工作边界。
参加培训的生源数量和这些学生的艺考升学率,是培训机构赖以生存发展的关键所在。培训机构为了吸引生源、扩大规模、提高培训生高考的术科分数,总会想方设法从高校“挖”一些参与艺考工作的教职工和担任艺考命题、评分(卷)的专家评委,或请他们在机构兼职授课、或不定期举行讲座、或挂名担任顾问等,借以提高机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希望在省、校的术科考试中对机构的考生给予一定程度的照顾。因为这些专家评委既有较高的专业教学水平,又熟知艺考的流程,他们加入培训机构后就成为机构吸引生源的金字招牌,也是提高参培学生分数的重要保障,所以培训机构对这类人员往往采取情感联络、利益引诱等手段进行拉拢,如果对此类现象不进行有效规制,就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对艺考带来很大的危害。一是极易诱发艺考中的腐败行为,带坏社会风气;二是导致高校和教师的声誉受损,一些老师即便在机构只是正常兼职上课,工作中没有任何违规行为,但由于艺考形式的特殊性,一旦别人提出质疑自己往往有口莫辩;三是不利于营造和谐公平的艺考氛围,让社会上广大家长、考生对艺考分数的公平公正性持怀疑态度。一段时间以来艺考招生领域问题滋生,其中很大的原因正在于此。
艺考之所以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除了艺术本身具有成为社会热点的因素外,艺考形式的特殊性、考官(评委)拥有的主观裁量权等也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如何推进艺术考试的改革,为考官(评委)的主观裁量权设定客观公正的评判标准和依据,在主、客观评判之间取得合理平衡点,使得艺考更加公平、公正、透明,这正是教育部艺术考试招生指导委员会和相关艺术高校正在进行的艺考改革的重要关注点之一,而为相关高校涉考人员的工作划定界线,阻断高校涉考人员与艺考机构的业务和利益联系,是对艺考领域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的有效举措。《通知》为高校参与艺考工作的教职工和担任艺考命题、评分(卷)的专家评委划出工作边界,就能最大限度保护他们的工作不过界、不逾线、不被误解,增加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对高考环境公平公正的信心,维护健康良好的教育考试环境,保障艺术高考工作的风清气正。
二、规范宣传招生秩序,营造健康培训环境
《通知》的“规范宣传招生秩序”部分规定:“严禁机构到学校开展招生,不得通过中小学校在职教职员工宣传推荐等方式获取培训生源,不得以相关艺术院校及其教职工名义招揽生源。”这是营造艺考培训健康环境的重要举措。
培训机构建立自己的“生源基地”,到一些中学批量招生,已成为很多培训机构招生的主要途径。由于一些中学的负责人和任课老师掌握着参加艺考学生的信息,对学生选择培训机构有很大的影响力,而许多考生家长不明就里,也把孩子对艺考培训的选择权交给了老师,于是这些负责人和任课老师便利用这一资源和培训机构结成利益链,把学生选择艺考培训作为筹码,采用索取回扣等手段获取不当利益,这已成为艺考培训招生的乱象之一,且有不断蔓延之势,在行业内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让培训机构的招生形成恶性竞争,扰乱了正常的艺考培训市场,影响了培训的健康开展,导致腐败的滋生。对这种对考生不负责、对家长不尊重、缺乏职业操守的唯利是图行为,《通知》坚决予以遏止,以正本清源,堵塞漏洞,营造和谐健康的艺考培训环境。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动美育工作多样化开展
2020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指出“美是纯洁道德、丰富精神的重要源泉。美育是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也是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的教育,能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要求“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美育已经成为我国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全面扎实做好中学美育工作,既是普及美育教育的必需,也有为高等艺术院校培育生源、输送人才的功用。为开展美育工作营造环境、创造条件、打好基础,开通美育人才的培育通道,对美育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通知》的“合理引入校外艺术教育资源”部分强调,“对于校内资源无法满足学生需求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引入校外培训机构艺考培训资源,为艺考学生提供集中辅导。”在当前教育条件下,初高中的艺术老师编制少、工作量大,不少学校的美育教育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一问题短期内还难以彻底解决。《通知》提到引入校外艺考培训资源进入中学,可缓解学校当下存在艺术教育师资和课程不足的难点,也给培训机构提供了一个有序的发展平台,这种学校与机构的互补合作,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双方的优势,学校有学生管理和文化教学的优势,培训机构有艺考培训的专长,双方的良好合作能达成互利双赢的效果,最终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从长远看,这样的规范化合作为培训机构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合作平台,对学校美育教育和学生课余艺术活动也是非常好的补缺形式。这对促进我国美育教育的健康蓬勃开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它具有强美育之基、固美育之本、开艺考之源、疏艺考通道的作用,能持续提升中学艺术教育的教学质量。从这一点来看,通知中指出的“引入校外艺术教育资源”模式是立足当下、谋划长远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面对社会上形形色色、良莠不齐的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是当务之急,也只有通过规范管理,营造有序的培训环境,才能促进艺考生态环境健康良性。设规立矩,明确责权,既是当前规范艺考培训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谋长远图发展之道。(星海音乐学院教授、原副院长,曾任广东省音乐术科统一考试总主考、本科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雷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