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十四五”期间首批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的通知 | 发文机关: | 体育总局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体青字〔2022〕10号 | 来 源: | 体育总局网站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体育 | 公文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25日 |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十四五”期间首批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的通知
体青字〔202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谋深做实“十四五”期间足球改革发展工作,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联合开展“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根据工作安排,体育总局、中国足协共同组织了第一批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的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工作,经专家组审议并报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确定上海市、成都市、武汉市、深圳市、广州市、长春市、重庆市、大连市、青岛市等九个城市为“十四五”期间首批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
请各有关省市严格按照《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体青字〔2021〕3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足球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本地区足球工作的改革步伐,加大足球领域的保障力度,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造可供借鉴推广的有益经验,共同推动我国足球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