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172号 (教育事业类10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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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172号

(教育事业类104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龙头”“链主”企业在产教融合共同体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职教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头部企业参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新阶段职业教育改革提出的重大举措,对于优化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多主体协同创新、提升政校行企合作深度具有重要作用。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优先选择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跨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2023年6月,我委与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发挥职教集团(联盟)、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质量就业。2023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提出组建一批产教深度融合、服务高效对接、支撑行业发展的跨区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在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兵器工业5个领域进行首批布局。2023年7月,教育部印发《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指南》,从建设单位、建设任务、监测指标、工作流程等方面,指导各地开展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
  在有关政策文件和建设指南规范引导下,2023年7月,首个国家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国家轨道交通装备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在江苏常州成立。共同体首批成员覆盖22个省份,包括9所普通高校、34所职业院校、49家上下游企业,5个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支持单位参与建设。成立一年来,共同体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行业关键技术攻关、服务国际产能合作等方面成效初显。各地也聚焦区域重点产业、特色产业、急需产业,建设了一批支撑产业转型升级、赋能地方经济发展的区域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有效提升了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发展的适配性。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加大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支持保障,加强产教融合型企业孵化培育力度,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标准,落实好“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持续激发“龙头”“链主”企业参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积极性。同时,积极配合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国家轨道交通装备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经验,加快推进跨区域的全国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成熟一个、成立一个,不断提升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适配性。
  二、关于完善科教融汇机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积极推进科教融汇,是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有力支撑,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现校企协同育人的重要突破口。
  为深入推进科教融汇,《实施方案》明确支持职业院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创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推动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有力带动了校企联合创新。此外,教育部充分发挥研究优势,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中设立“科技自立自强背景下研究型大学科教融合体系建设研究”“高等职业教育科教融汇路径与机制研究”等科教融汇方向课题,在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术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遴选部分赛项征集“链主企业”以产业命题方式进行优化改造,助力科教融汇向深向实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教育部等部门,围绕制约科教融汇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深入研究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行业企业树立科教融汇理念,持续优化科教融汇育人模式,更好支撑教育强国、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建设。
  三、关于健全多层次人才培养的保障机制
  近年来,我委积极配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围绕联合学位点设置、现场工程师培养、培训评价组织资质认定等方面,持续健全多层次人才培养保障机制,提升校企协同育人质量。联合学位点设置方面,积极支持校企共同建设教育硕士授权点,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下设置职业技术教育专业领域,培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从事相关课程教学的复合型、职业型专任教师。现场工程师培养方面,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聚焦制造、装调、操作、运维等环节中的人才紧缺技术岗位需求,遴选了447家企业校企联合实施学徒培养。培训评价组织资质认定方面,构建“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截至2024年一季度,全国已有3.8万余家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力带动了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下一步,我委将配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力支持校企共同建设学位点,继续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指导各地加大力度遴选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一步释放产教融合带动效应,促进人才培养与行业产业需求更好适配。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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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9月5日
发布时间:2024/09/05
来源:社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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