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实施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协调推进,我国校外培训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明显减轻。但是,实践中,执法依据不充分、执法边界不清晰、执法责任不明确等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制约了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教育部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制定《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执法体系、完善教育法律规范体系的客观要求,是大力加强校外培训行政执法、依法管理校外培训行业的重要举措,也是切实推进校外培训监管法治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题中之意。